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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規十問十答,點亮你的技能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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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的全稱是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英文縮寫(Regist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下面講解一下REACH法規最新要求十問十答的內容。
Q1: SVHC候選清單第20批物質共有多少項?
答:2019年1月1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1,7,7-三甲基-3-(苯基亞甲基)雙環[2.2.1]庚-2-酮(3-亞芐基樟腦)、4,4'-(1,3-二甲基丁基)二苯酚、苯并(k)熒蒽、熒蒽、菲、芘共6項物質加入SVHC候選清單,至此該清單已增加至197項物質。
Q2: 歐盟公布的新一批SVHC咨詢清單都包含哪些物質?
答:2019年3月13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SVHC的新一批咨詢清單,具體物質包括HFPO-DA、甲二醇乙醚乙酸酯、TNPP等3項物質。公眾咨詢將于2019年4月29日結束,在此期間各利益相關方均可向ECHA提交評議意見。通過評議的物質將作為第21批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
此外,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2月7日向WTO通報擬加入SVHC候選物質清單的4-叔丁基苯酚也很可能同時作為第21批物質列入。
Q3: SVHC候選清單中的鉛物質超標是否有相關豁免,例如銅合金材料中的鉛?
答:REACH法規中與SVHC候選物質相關的義務不受其他法規、要求的影響,企業不能因為歐盟RoHS指令有對部分材料中鉛的豁免而免除履行REACH規定的義務。
因此,只要產品中鉛有超過0.1%,企業就需要履行告知義務,若物品中含量>0.1%的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1噸/年,企業還應履行通報義務。
Q4: SVHC信息數據庫預計何時創建完成?
答:2018年7月生效的廢棄物框架指令的修訂指令(EU) 2018/851規定,任何符合REACH法規定義的物品供應方,若其物品中含有濃度>0.1%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應從2021年1月5日起,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提交相關信息。ECHA預計于2019年底創建完成SVHC信息數據庫,并于2020年初開始接收相關企業的SVHC信息。
ECHA也發布了SVHC信息數據庫指導文件草案,提出“以物品為中心”的通報模式,通過“唯一識別號”來規范和簡化物品中SVHC信息在供應鏈中各責任主體之間的傳遞,也給出了在數據庫中需要提交的基本信息和信息傳遞的對象以及對數據庫的期望。
Q5:SVHC候選物質清單與REACH附錄XIV授權物質清單有什么區別?
答:SVHC是指高度關注物質,歐盟化學品管理局每年會向歐盟執法機構收集兩至三次SVHC的信息,各國執法機構按照REACH法規規定提交提案,隨后展開公開評議。公開評議結束后,歐盟成員國委員會參考評議結果進行研究討論,ECHA將確定最終將哪些物質納入“候選清單”。 “候選清單”中的物質即為SVHC候選物質。針對SVHC候選物質,企業需滿足針對物品的告知、通報等要求。
這些物質有可能會進一步納入REACH法規附錄XIV授權清單。若在歐盟境內使用授權清單物質,則應向ECHA申請授權。
Q6:REACH附錄XVII目前增加至多少項?哪里可以找到歐盟官方的完整清單?
答:2018年10月12日,歐盟發布附錄XVII的修訂法規(EU) 2018/1513,新增對紡織品中33種CMR 1A, 1B類物質的管控要求:在2020年11月1日之后,服裝及其相關配件、除服裝外的紡織品(正常或合理預見使用條件下,接觸皮膚程度與服裝類似)、鞋類中若含有這些物質濃度等于或大于規定限值,則不得投放市場。
至此,附錄XVII限制物質清單增加至第72項,但由于在之前的修訂中有部分項目被刪除,因此目前清單中總項目數為69項。
企業可以在ECHA官方網站查看附錄XVII完整清單,網址:https://echa.europa.eu/substances-restricted-under-reach。
Q7:REACH附錄XVII針對第51條鄰苯二甲酸酯要求有哪些修訂?電子電氣產品是否需要滿足新要求?
答:2018年底歐盟發布法規 (EU) 2018/2005,修訂附錄XVII第51條關于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制要求。該法規新增一項鄰苯二甲酸酯“DIBP”,并將第51條管控范圍由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中的塑化材料擴大到所有物品中的塑料材料。同時還給出了“塑化材料”、“長期接觸皮膚”、“兒童護理產品”的新定義以及特定的豁免條件。新要求的生效日期為2020年7月7日。
歐盟RoHS指令管控范圍內的電子電氣產品(不包括電動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法規(EC) No 1935/2004及(EU) No 10/2011范圍內的食品接觸材料等特定產品不適用于該要求。
Q8:REACH法規在歐洲執行的情況如何?
答:REACH法規由于要求非常多樣,其執行方式也隨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且整個層面有歐洲化學品管理局進行協調,各類環保組織以及消費者對于REACH的執行也會積極推動。目前在歐盟非食品類消費品快速預警系統(RAPEX)中有超過50%的化學危害案例是由于違反REACH法規(如鎳釋放量超標、增塑劑含量超標、含有石棉等)而被通報。
此外,部分國家還進行了專項執法,如北歐五國近3年間對市場售賣的253款產品抽查發現54款產品有限制物質或SVHC候選清單物質超標的現象;瑞典2019年3月發布的針對含軟塑料產品的調查報告也顯示有部分企業不符合REACH附錄XVII的要求或未能提供SVHC候選清單物質信息。這些執法和調查充分體現了歐盟各成員國對REACH法規的高度重視。
Q9:歐盟2019年是否會開展REACH聯合執法行動?
答:2019年歐盟會開展第八次REACH聯合執法行動(REF-8),本次執法行動由16個歐盟和歐洲經濟區國家的檢驗員和海關當局共同參與合作,其中包括針對進口商品REACH和CLP法規的符合性進行調查。該項調查將由今年3月持續至秋季,包括核查REACH法規限制要求中鎘、鎳、鉛等限制條款的符合性,以及化學品是否對所需的安全信息進行了標識。一旦發現產品不合規,將立即停止進口,同時今后也將禁止該產品進入歐盟市場。該執法項目的最終報告預計于2020年年中發布。
Q10:針對REACH法規,可為企業提供哪些解決方案?
答:目前億博檢測可為客戶提供全面的REACH法規一站式解決方案,包括:
1、 SVHC候選清單和附錄XVII物質的測試服務:億博檢測的測試服務能夠為企業判斷產品中這些化學物質存在與否提供可靠的證據,為企業符合REACH要求打下基礎;
2、 SDS服務:億博檢測能夠為企業制作符合歐盟REACH要求的SDS,協助企業在供應鏈內傳遞有效化學品毒理特性,確保化學品安全使用;
3、REACH符合性聲明服務:在對企業產品的REACH義務進行分析,并對企業已經開展的管控工作進行一系列評估的基礎上,可為符合REACH要求的產品出具REACH符合性聲明,助企業一步到位證明產品的REACH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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